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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爱学校,学礼仪讲文明,树新风”演讲比赛的通知
[文章作者]:团委 [文章来源]:团委 [发布时间]:2007-12-03

 

各年级、各班:

根据校领导提出的“提高文明素质,建设文明校园”的要求,经研究,决定举办全校学生“学礼仪、讲文明、树新风”演讲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决赛时间20071122(星期四)430

二、决赛地点:校操场

三、参加对象:全校在读学生,各年级选拔推荐选手2名,并将选手名单和演讲题目于1116日前报送校团委。

四、奖励办法:高中组、初中组各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物质奖励。

五、相关要求:

 1、决赛选手必须于16日前送交校团委演讲稿1份。

 2、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以上通知,希即执行。

  

海钢一中   

二○○七年十月十六日 

责任编辑:海钢教育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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