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 
快速搜索
搜索
首页-> 德育天地-> 相关文件
关于评选2006年度少先队工作先进的通知
[文章作者]:吴永能 [文章来源]:团委 [发布时间]:2007-06-14

关于评选 “十佳少先队员”、“十佳少先队辅导员”和

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优秀少先队辅导员”等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校:
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广大少先队员努力学习、追求进步,使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,推动海钢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,为海钢基础教育作出积极的贡献。教育处决定于“六一”期间表彰一批20062007学年度优秀的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要求:

1、此项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开展一次,是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,各校应提前开展好相应的评选表彰活动;

2、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表彰活动,本着严肃、认真、求实、负责的态度,层层筛选,好中选优;

二、评选条件:

(一)“十佳少先队员”“优秀少先队员”评选条件 

1、现为少先队员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人民,立志成才,具有远大的理想;

   2、勤奋学习,善于思考,积极实践,敢于探索,具有创新精神;

  3、热爱生活,乐观向上,勇敢顽强,自强自立,具有坚强意志;

  4、热爱劳动,勤俭节约,诚实守信,团结互助,具有优秀的品质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事迹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。

(二)“十佳少先队辅导员”“优秀少先队辅导员”评选条件

  1、正式聘任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大、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专职干部,任职须2年以上;

  2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少年儿童,热爱少先队工作,为繁荣红领巾事业、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;

  3、具有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,踏实进取的敬业精神,高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,深受队员们的欢迎和爱戴;

  4、富有开拓创新意识,锐意进取的科学态度,认真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,适应教育规律,在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、有建树,成绩显著。

三、评选程序和办法:

各校按分配名额推荐,具体名额安排见下表:

奖项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

一中

四中

一小

二小

四小

五小

六小

公司“十佳辅导员”

2

1

2

1

2

1

1

处“优秀辅导员”

2

1

1

1

2

1

2

公司“十佳少先队员”

2

1

2

1

2

1

1

处“优秀少先队员”

12

8

12

6

21

6

12

处“雏鹰中队”

2

1

2

1

3

1

2

公司“雏鹰大队”

1

公司“雏鹰大队”,由各校申报并报送材料经审核评定。

四、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:

1、报送材料时间:2007522前,逾期视自动放弃。

2、报送材料要求:评优对象填写相应推荐登记表一份,送处团委存档。

附:

1、公司"十佳少先队员"候选人推荐表(表一)

2、公司"十佳少先队辅导员"候选人推荐表(表二)

3、教育处"优秀少先队员"候选人推荐表(表三)

4、教育处"优秀少先队辅导员"候选人推荐表(表四)

 

海钢教育处

二○○七年五月九日

责任编辑:海钢教育网


      海钢电教站制作维护  电话:26609499    联系网管